释经学课程 第1讲 绪论(上)

1小时21分钟
释经学课程 系列视频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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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中国人说,水可载舟,也可覆舟。圣经是我们信仰的根基,但是错用圣经也会给我们的信仰带来极大的危险。如果你把圣经断章取义,任何的错误你都可以在圣经里面找到论据。不要忘记,异端和我们一样,读的是同一本圣经,可是异端可以读出完全不同的结论。如果你断章取义,以偏概全的话,任何的错误都可以在圣经里找到支持。但是正统的教会,我们真理的根基,是完整的圣经,是整本圣经,我们不会只抽一节经文来讲一个重要的教义。

一个有趣的现象:就是同一节圣经,它可以有正反两种立场的解释。你看正统教会和异端,他们所找到的根据竟然是同一节圣经,所以这是很有趣的一些现象。

我下面要讲一个故事,作为我们这个课程的一个序曲。

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中世纪的末期。在十五世纪初时,法国的神学界所发生的一个有关于解经的争论。这个解经的争论是有关哥林多后书3章6节。

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,不是凭著字句,乃是凭著精意;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。 哥林多后书 3章6节

这个故事的导因原来是一起政治谋杀事件,可是最后争论的中心却是解经的问题。这事件事发生在1407年的法国朝廷。当时孛艮地(Burgundy)的公爵主谋暗杀了皇帝的弟弟,也就是皇叔。为什么要杀掉皇叔呢?因为皇叔正在策动一个阴谋,想杀掉皇帝。所以孛艮地的公爵就先下手为强,把皇叔杀掉了。

杀人是要受到审判的啊,所以当时的法国朝廷就为了这事件,召开了一个公开的法庭来审问凶手。有趣的是,这个法庭的主审官居然是一位神学家。他是当时巴黎大学的神学院教授,名字叫Jean Petit。这个主审官站在凶手这边,他是支持孛艮地的公爵的,他想要帮助凶手来洗刷罪名。因为他是神学家,所以他就想从圣经来找借口,来替凶手洗罪。

主审官就宣告说,凶手的谋杀行为其实是正当合法的,凶手的行为是一个诛弑暴君的行为(这个暴君是指皇叔,不是皇帝)。他说,凶手杀人的目的是为了爱皇帝,是为了保护皇帝的生命安全,所以凶手的动机是值得同情的。他说,凶手的谋杀行为其实跟圣经所说的「不可杀人」其实是不冲突的。

Jean Petit说:虽然摩西律法十诫说「不可杀人」,但是律法必须不断的适应环境的变迁。杀掉皇叔的行为其实完全符合律法的精意。什么叫做律法的精意呢?他说,因为凶手是为了保护皇帝、是为了爱皇帝,他杀人的动机是出于爱心,而圣经也说过爱是成全律法,所以这杀人的行为是合乎律法的精意。

主审官甚至引用歌林多后书3章6节作为他的结论:「字句叫人死」。所以他说,我们解释圣经时,不能太死板,不能完全按照字面来解释。那我这里就引用他的话,他说:「一成不变的主张圣经字面的意义等于谋杀一个人的灵魂。」他的意思是:字面解经不一定正确,我们还要看看他的动机,我们还要看看当时环境、当时的背景,所以我们不能够太死板一成不变的按著字面来解释圣经。这是他对哥林多后书3章6节的解释。

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,还有一个后续的插曲。过了八年以后呢……

蔡丽贞

英国亚伯丁大学哲学博士,现任教于中华福音神学院,也曾担任该学院的院长。研究领域包括释经学与教会历史。

中华福音神学院

成立于1970年,是台湾一所跨宗派的神学院,致力为时代及教会培育神国的工人。